初识日本让大家(特别时刚来日本或即将第一次去日本的人)对日本有个大致的了解。本连载包括基本篇 、旅游篇、生活篇、工作篇四篇章,本篇属于生活篇。
住民登录
(住民登录手续)
需要办理住民登录的外国人需在居住之日起 14 日内,向当地区政府登记居住地址。
住民登录的对象为在日本中长期在留的外国人,不包括以下人员
在留期间被确定为“3 个月”及“3 个月”以下(比如:持旅游签证来日旅游)的人在留资格为“短期居留”的人在留资格为“外交”或“公务”的人法务省令规定的符合①-③标准的外国人不具有在留资格的人 以观光为目的在日本短期逗留者不属于该对象范围
(变更住民登录手续)
登记的内容有变化时,根据变更的内容需要在入境管理局或者区役所办理变更登记。
地方入境管理局
变更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地区等变更取得居留资格的必要条件时居住地管辖区役所新确定居住地时(迁入、迁居)变更居住地时(迁出)
(申请住民票/居民卡)
住民票(居民卡)是证明地址和姓名等信息的证明书。可到区役所证明服务处索取。
1 份收取 几百日元的手续费。办理手续时需要居留卡或驾照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在留手续/再入国许可
(申请在留卡)
入境审查时,在护照盖上登陆许可印章的同时,会把在留卡发给中长期居留者。
(再次申请在留卡)
在留卡在丢失、被盗、灭失,有显著毁损或污损的情况下,请向入境管理局再次申请在留卡。丢失和被盗时需要提前向警察登记报案。
(在留期限的延期,在留资格的变更)
在留期限的延期及居留资格的变更等手续在入境管理局办理。办理延期手续,请从到期之日 3 个月前起至在留有效日期间内到入境管理局申请。变更在留资格时,无论现在的在留期限到何时,都请尽快提出申请。必要的申请材料可咨询下述咨询服务中心或浏览主页。
延期、变更成功时的手续费为 4,000 日元。
在留期限的延期及在留资格的变更手续完成后,将发给新的在留卡。
(再入境许可手续)
具有中长期在留资格或特别永住者的外国人,需要临时离开日本,并在在留期间内以同样的在留目的再入境时,出国前须向入境管理局申请再入境许可。必要的申请材料为护照、在留卡(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一次有效的再入境许可手续费为 3,000 日元、在留期限内多次有效的再入境许可手续费为 6,000 日元。请购买所需金额的印花, 在领取入境许可时支付。
但是,持有有效签证及在留卡(特别永住者持有特别永住者证明)的外国人,如在离境 1 年内(特别永住者 2 年内)再入境之时,原则上不需要在出国前前往入境管理局办理再入境许可(视同再入境许可。)。
请持在留卡在机场海关处填写再入境申请卡。 视同再入境许可的离境者,在离境 1 年以内(特别永住者 2 年以内),如在留资格仅为 1 年之时,如于在留期限内未能实现再入境的情况,将失去在留资格。
出生、结婚等
在日本, 有记录和证明出生、死亡、年龄及亲属关系等的户籍制度。结婚或孩子出生时需去当地的区政府进行登记。
(孩子出生时)
手续
出生登记办理期限
14 日以内必要的资料
(1)母子健康手册
(2)医生或助产师出具的出生证明
(3)保险证
(4)父亲或母亲的印章(外国人登记时不需要)
(结婚时)
手续
结婚登记办理期限
无特别规定必要的资料
(1)结婚申请书(可在区政府领取)
(2)本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发行的具备结婚条件证明书
・以上证明书的日语翻译件(需要翻译人的署名及印章)
(3)结婚的外国人的护照
(4)与日本人结婚时,日本人一方的户口本(户口在当地的可能不需要)
(5)2人的印章(外国人登记时不需要)
(离婚时)
手续
离婚登记办理期限
无特别规定必要的资料
(1)离婚申请书(可在区政府领取)
(2)与日本人离婚时,日本人一方的户口本(户口在当地的可能不需要)与住民票
(在提出离婚申请的区居住的居民可能不需要)
(3)2人的印章(外国人登记时不需要)
医疗·健康·福利
(公共医疗保险)
公共医疗保险是为了减轻患者和受伤者的医疗费负担,由大家出钱互相帮助的制度,住在日本的人都必须加入。
公共医疗保险分为在公司工作的人加入的健康保险和除此之外的人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借助保险的保障,当患病或受伤去医院时,只需承担医疗费的 30%以下。
(医疗费的减额)
加入了公共医疗保险的人,在下列情况下,请注意有医疗费的个人负担额减额(有收入限制)等的条件。事先要到区政府申请。
(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是 40 岁以上的人加入,并负担保险费, 在需要护理时, 支付费用的 10%或 20%即可享受访问看护(2018 年 8 月以后的支付比例调整为 10% 、20%或 30%)、入所看护、福利用具的借用、入住老人福利院等护理服务的一种制度。
(看病)
患病时 医院的门诊时间大多为平时的白天, 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节假日为停诊日。部分医院在晚上和星期六、星期日也营业。
日本实行医/药分离制度,拿着医院医生开的处方可以去任意药店拿药。医院内通常只有一个很小的药房,以方便深夜或假日就诊的患者。
(生活保障)
外国人不属于生活保障对象,但永住者、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定居者在生活困难,且无法接受领事馆等机构的援助时,可以申请。
(年金)
此制度是为了在晚年或身体产生不便无法工作时或死亡时有经济保障, 而预先支付一定的保险费, 以维持本人和家属生活稳定的一种制度。
① 国民年金 是基本的养老金,20 岁~59 岁住在日本的人都必须加入。在区政府办理加入手续。② 厚生年金 除了全员加入的国民年金以外,公司员工及公务员、教职人员必须加入厚生年金。在工作单位办理加入手续,保险费从工资中扣除。③ 年金的领取 年金支付给 65 岁以上的人、身体有残疾的人、死者家属。要领取年金,需满足支付了一定期间的保险费等条件。详情请咨询年金事务所。④ 退出补助费 加入了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并支付了 6 个月以上保费的外国人,如果在离开日本后 2 年以内提出请求,能得到退出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