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行政区划中,全国划分为一个特别市(首都)、一个特别自治市、六个广域市、八个道(不含“以北五道”)及一个特别自治道;以上一级行政区称为“广域自治团体”,共有十七个。
行政区分一个特别市(首都)、一个特别自治市、六个广域市、八个道(不含“以北五道”)和一个特别自治道;共有十七个,为韩国一级行政区又称为“广域自治团体”:
一级行政区(广域自治团体)以下为:市、郡,区;共有73个自治市、86个郡、69个自治区,为二级行政区则称又为“基础自治团体”,
二级行政区(基础自治团体)分为面、邑、洞;再分为里、统以及最基层的班。
注释:“道”相当于我国的省,“郡(市、区)”相当于我国的县,“面”相当于我国的乡,“邑”相当于我国的镇,“洞”相当于我国城市的街道,“里”相当于我国农村的村,“统”相当于我国城市的里弄、胡同。
一级行政区特别市
首特首府:中区
特别自治市
八个道
首府:京畿道(水原市劝善区)、江原道(春川市)、忠清北道(清州市上党区)、忠清南道(洪城郡)、全罗北道(全州市完山区)、全罗南道(务安郡)、庆尚北道(安东市)、庆尚南道(昌原市)、济州道(济州市)
六个广域市
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蔚山其中釜山是韩国第二大城市和第一大海港.首府:釜山(莲堤区)、大邱(中区)、仁川(南洞区)、光州(东区)、大田(西区)、蔚山(南区)